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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pg电子官方网站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添加时间:2024-03-11 14:52    保存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拟决策事项名称:《鄂尔多斯市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

  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拟决策事项制定背景:为回应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对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热切期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限速标志设置不科学、限速“忽高忽低”或急剧减速的“断崖式”限速、限速标志不清晰等问题,建设布局合理、安全规范、标志清晰、人民满意的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体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区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公通字〔2022〕21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全区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调整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公专报〔2023〕57号)等要求,编写本方案。

  二、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在开展前期调研、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鄂尔多斯市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鄂尔多斯市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的支持态度?

  2.您对《鄂尔多斯市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鄂尔多斯市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的实施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带来的作用?

  4.您认为《鄂尔多斯市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对本地区交通可以起到什么作用?

  5.您认为实施《鄂尔多斯市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高祥      联系电话:0477-8582323

  邮箱:421887584@qq.com

  公示期限: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26日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鄂尔多斯市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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